个人所得税减免税事项报告表

2023-04-19

附件4

个人所得税减免税事项报告表

税款所属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纳税人姓名:

纳税人识别号:□□□□□□□□□□□□□□□□□□-□□

扣缴义务人名称:

扣缴义务人纳税人识别号:□□□□□□□□□□□□□□□□□□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列至角分)

减免税情况

编号

勾选

减免税事项

减免人数

免税收入

减免税额

备注

1

残疾、孤老、烈属减征个人所得税

2

个人转让5年以上唯一住房免征个人所得税

-

3

随军家属从事个体经营免征个人所得税

-

4

军转干部从事个体经营免征个人所得税

-

5

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免征个人所得税

-

6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从事个体经营扣减个人所得税

-

7

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零就业家庭、享受城市低保登记失业人员,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扣减个人所得税

-

8

取消农业税从事“四业”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

9

符合条件的房屋赠与免征个人所得税

-

10

科技人员取得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

-

11

外籍个人出差补贴、探亲费、语言训练费、子女教育费等津补贴

-

12

税收协定

股息

税收协定名称及条款:

-

13

利息

税收协定名称及条款:

-

14

特许权使用费

税收协定名称及条款:

-

15

财产收益

税收协定名称及条款:

-

16

受雇所得

税收协定名称及条款:

-

17

其他

税收协定名称及条款:

-

18

其他

减免税事项名称及减免性质代码:

19

减免税事项名称及减免性质代码:

20

减免税事项名称及减免性质代码:

合计

减免税人员名单

序号

姓名

纳税人识别号

减免税事项

(编号或减免性质代码)

所得项目

免税收入

减免税额

备注

谨声明:本表是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填报的,本人(单位)对填报内容(附带资料)的真实性、可靠性、完整性负责。

纳税人或扣缴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经办人签字:

经办人身份证件类型:

经办人身份证件号码:

代理机构签章:

代理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受理人:

受理税务机关(章):

受理日期: 年 月 日

国家税务总局监制


《个人所得税减免税事项报告表》填表说明

一、适用范围

本表适用于个人纳税年度内发生减免税事项,需要在纳税申报时享受的,向税务机关报送。

二、报送期限

1.个人需要享受减免税事项的,应当及时向扣缴义务人提交本表做信息采集。

2.扣缴义务人扣缴申报时,个人需要享受减免税事项的,扣缴义务人应当一并报送本表。

3.个人需要享受减免税事项并采取自行纳税申报方式的,应按照税法规定的自行纳税申报时间,在自行纳税申报时一并报送本表。

三、本表各栏填写

(一)表头项目

1.税款所属期:填写个人发生减免税事项的所属期间,应填写具体的起止年月日。

2.纳税人姓名:个人自行申报并报送本表或向扣缴义务人提交本表做信息采集的,由个人填写纳税人姓名。

3.纳税人识别号:个人自行申报并报送本表或向扣缴义务人提交本表做信息采集的,由个人填写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识别号为个人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上载明的“公民身份号码”;没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填写税务机关赋予的纳税人识别号。

4.扣缴义务人名称:扣缴义务人扣缴申报并报送本表的,由扣缴义务人填写扣缴义务人名称。

5.扣缴义务人纳税人识别号:扣缴义务人扣缴申报并报送本表的,由扣缴义务人填写扣缴义务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二)减免税情况

1.“减免税事项”:个人或扣缴义务人勾选享受的减免税事项。

个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应勾选“税收协定”项目,并填写具体税收协定名称及条款。

个人享受列示项目以外的减免税事项的,应勾选“其他”项目,并填写减免税事项名称及减免性质代码。

2.“减免人数”:填写享受该行次减免税政策的人数。

3.“免税收入”:填写享受该行次减免税政策的免税收入合计金额。

4.“减免税额”:填写享受该行次减免税政策的减免税额合计金额。

5.“备注”:填写个人或扣缴义务人需要特别说明的或者税务机关要求说明的事项。

(三)减免税人员名单栏

1.“姓名”:填写个人姓名。

2.“纳税人识别号”:填写个人的纳税人识别号。

3.“减免税事项(编号或减免性质代码)”:填写“减免税情况栏”列示的减免税事项对应的编号或税务机关要求填报的其他信息。

4.“所得项目”:填写适用减免税事项的所得项目名称。例如:工资、薪金所得。

5.“免税收入”:填写个人享受减免税政策的免税收入金额。

6.“减免税额”:填写个人享受减免税政策的减免税额金额。

7.“备注”:填写个人或扣缴义务人需要特别说明的或者税务机关要求说明的事项。

四、其他事项说明

以纸质方式报送本表的,建议通过计算机填写打印,一式两份,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税务机关各留存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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